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定稿)
2016-03-16 来源: 浏览次数:0
赣教就字〔2016〕1号
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普通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要求,着力推进新常态下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我厅决定于2016年3月至5月,开展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此项评估工作,我们制订了《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3),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由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我厅组织部分高校对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赣教就字[2012]1号)中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请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
三、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部署要求,以就业工作评估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高校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四、省教育厅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通报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考核结果,表彰一批就业工作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
附件:1.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2.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015年修订版)
3.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查报告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月8日
附件1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并成立以委厅领导任组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就业办,陈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由部分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承担方案设计、工作程序的制定及实地调研等具体评估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深入实际,全面了解高校就业工作的真实情况,客观评价高校就业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高效有序,促进高校总结就业工作的经验与特色。
三、工作流程
就业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分为学校自评、实地调研、结果通报共三个阶段。
(一)学校自评
2016年3月8日前,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完成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查报告撰写及就业工作信息采集等材料报送。
(二)实地调研
省就业办组织专家组对高校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高校就业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学校就业工作数据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听取各高校领导对本校2013-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汇报。
2.按评估指标体系中规定的内容,实地考察,查阅提取有关资料,召集教师及学生座谈,并按要求评定相关项目的分数。
3.省就业办按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提供各高校日常就业工作有关项目情况,同时纳入各高校评估内容合并计分。
(三)结果通报
1.综合各专家小组实地调研反馈及评分结果,省就业办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报告材料于2016年5月10前上报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领导小组。
2.2016年5月15前,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对各高校评估情况进行复评并确定评估结果。
3.2016年5月底前,由省教育厅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行文通报。综合评估结果,评选表彰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附件2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修订版)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估方法及支撑材料 |
(一) 领导重视与条件保障(22) | 组织机构(5) | 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情况;就业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情况,是否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就业工作各项条件保障到位情况。 | 1.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了由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①将就业工作纳入本校整体发展规划(1 ) ②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 2.建立院(系)就业工作二级管理体制:各院(系)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院(系)的就业工作。(1 ) 3.建立工作考核制度: ①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1) 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范围。(1) ▲未落实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座谈: 1.学校规划正式文件; 2.学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及分工,组长由党政“一把手”担任均可; 3.学校三年的工作要点正式文件; 4.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文件,或校领导批示解决具体就业工作问题的相关资料。 5.学校所有院(系)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分工情况; 6. 二级院(系)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工作方案资料。 7、学校每年对各院(系)就业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资料(考核制度、过程及结果); 8.各院(系)就业工作考评的结果。 |
人员队伍(5) | 校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稳定性高,且符合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院(系)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专职工作人员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及及就业指导师培训情况;就业指导课教师进修学习、业务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与其它学科专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 4.人员结构:就业工作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师纳入教师岗位管理。校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配备要求: 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下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5人;在校生规模在5000—10000人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8人,在校规模在10000人以上的,专职人员不少于9人;(2) 5. 配备有院(系)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1 ) 6.业务培训:制定就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鼓励支持就业工作人员参与相关专项学习与培训,每年度参训面不少于30%。(2 ) ▲无证实材料,未达标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座谈 1.按学校近三年在校生数据统计专职就业工作人员; 2.查看学校人事部门提供的近三年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名单、岗位及变动情况。 3. 查看学校人事部门二级院(系)人员编制配备文件。 4.查看学校文件是否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教研部门,是否设有专业的就业教研管理人员(岗位)。 5.学校提供就业指导教研机构办公场所图片、工作内容、成果。 6. 持有就业指导师证人员的汇总名单、复印件及相关专项学习与培训人员汇总名单。 7、查看各院(系)专(兼)职的就业人员(干事、联络员)名单。 | |
经费保障(7) | 全年用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的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比例。 | 全年用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比例: 7.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不少于全校年度学费收入的1%,并足额列入预算。( 6) 8.毕业生就业预算经费到位及时,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对促进毕业生就业发挥有效作用。(1) ▲无证实材料,未达标的不给分。其中:就业预算经费按年评估,每年2分。 | 查阅资料 1.查看学校提供的近三年年度就业工作经费预、决算正式文件; 2.查看学校财务部门提供的每年就业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决算表。 | |
工作场地(5) | 就业工作场地(办公场地、招聘场地、洽谈室、咨询室等) 办公设备:工作设备 | 9.校级就业工作专用场地(平方米):包括就业部门的办公场地,以及由就业部门负责管理的用人单位面试、就业指导咨询室、双选会场地等用于毕业生就业的场地。学校就业工作专用场地毕业生生均面积≥0.15平方米。(3) 10.硬件设施,办公设备 (2 ) ▲就业工作场地未达标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1.根据学校网上通知招聘地点判断场所情况,毕业生招聘地点是否相对固定。 2. 查看学校资产部门固定资产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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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才培养(6) | 招生培养 就业联动(3) | 以就业和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办学情况;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情况;建立专业设置、招生、培养和就业的联动机制情况。 | 11.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办学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建立并实施招生、培养、就业和学生管理联动机制。(1 ) 12. 学科专业结构与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设置合理,能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主动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在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能够根据各专业就业情况及时调整招生数量。学校对就业率连续两年<60%的专业实施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1 ) 13.定期对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开展调查与分析,形成调查报告,提出课程设置、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调整的建议,并指导办学实践。(1) | 查阅资料,座谈 1.学校提供相关机制文件; 2就业部门参与拟定新增专业可行性报告和制定招生计划的资料。 3.是否建立学校人才需求预警机制 4.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是否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和措施; 5.查看学校各专业的就业率,了解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查看学校每年招生计划各专业分配的方案。 |
校企合作(3) | 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举措及成效。 | 14.有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训或见习基地建设规划以及保障措施,并认真实施;形成良好的基地建设模式、机制。(1 ) 15. 校企合作,讲求实效,加强校外基地建设,建立有固定的实训实习基地,基地数量逐年增加,并能满足学生就业实习需要。(2 ) ▲无证实材料,无校外基地建设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 1.是否与行业企业建立相关人才培养合作方案; 合作培养有无具体措施或是否产生良好的实质效果; 2.校外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3.校外基地建设成效:有关文字材料、截图、照片。 | |
(三) 就业指导(14) | 机构保障(4) | 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研室主任; 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课教师队伍中具有中、高级职称和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教师比例较高。 | 16.成立《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1) 17.配备专职教研室主任。(1) 18.师资配备: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教师队伍中具有中、高级职称和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教师比例达60%以上,并逐年提高。( 2) ▲无证实材料,未达标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1. 专职教研室主任任命文件 2.持有职称证书及教育部、人社部的与就业有关的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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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4) | 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行业动态和发展需求,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讲座、论坛、培训为补充,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 19.根据本校特点与学生成长规律制定《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并贯穿于大学生涯全过程,将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设立相应学分,其中: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少于38学时或2个学分(2 ) 20.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业态和新常态,及时将学科专业动态和行业发展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和吸引力(1) 21.学校有就业指导精品课程,开展了新媒体教学及评比(1) ▲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相应打分,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 | 1.查阅教学计划,课表。查看各院(系)课表、教学执行计划了解课开课状况;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内容; 2.查看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了解课程设置情况; 3.查阅教材定单、样书、精品课程教学视频 4.提供学校重点建设课程相关文件。 | |
咨询辅导(3) | 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有效地指导服务;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情况及成效。 | 22.安排专业人员,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为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咨询。(2) 23.实现就业咨询辅导制度化、常规化,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满意度在85%以上(1) ▲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相应打分。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 | 查阅资料,座谈 查看相关纪录、咨询案例等,侧重个性化指导,咨询案例收集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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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活动(3) | 组织开展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课外活动,提高就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的情况。 | 24.开展就业讲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活动,丰富就业指导形式,充分发挥就业实践活动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实效性。(3) ▲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相应打分,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 | 1.查阅开展就业指导相关活动的通知或活动方案; 2.查看相关视频纪录、文件、截图、照片等 | |
(四) 就业服务(14) | 信息服务(5) | 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搜集和发布需求信息情况;二级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分析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就业进展情况分析。
| 25.就业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建有功能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具有信息发布、就业指导、信息查询、职业测验、等就业指导服务功能并得到有效使用,网络平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1 ) 26.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搜集需求信息,与本校培养专业结合紧密的有效岗位需求信息量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倍,并通过就业网及新媒体等有效的信息传递方式及时发布给毕业生;(1 ) 27.注重网络安全,近三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未发布不良信息,能有效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等用户合法权益。( 1) 28.举办网上供需见面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网上双选活动”。( 0.5) 29.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分析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各院(系)就业意向调查分析完整;学校每年度组织进行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学校对毕业生就业情况分阶段进行分析(0.5 ) 30.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0.5 ) ▲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数据不完整的每一项扣0.5分,扣满5分为止。 | 查看网络平台,查阅资料,座谈 1.学校提供方案文件及每年的进展效果证据; 2.查看学校用人单位信息库,用人单位情况应在就业方案中得到体现。 3.查阅招聘通知时间、地点及组织方案; 4.查看相关文件、工作安排(通知),统计专场招聘会举办数量; 5.学校二级就业系统监测报表; 6.学校提供当年备案文稿与省就业部门数据校对。 7.省就业办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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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6) | 制定和实施就业市场开发方案及落实情况;建立稳定的就业地区和企业群情况;建立实施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举办校园招聘活动情况及成效;落实国家就业项目、推进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及成效。 | 31.多种形式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市场,每年制定就业市场整体建设开发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1 ) 32.建有完善的校园市场准入制度和校园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规范双选活动的招聘及择业行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合法权益。(1 ) 33.定期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充分调动各院系的积极性,经常举办分专业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签约率高。每年通过校园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达全校毕业生总数的30%以上。(2) 34.推进多元化就业市场网络体系平台建设,网络招聘效果好(1) 35.基层就业及就业专项落实情况: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引导、宣传和鼓励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1 ) ▲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每年未举办一场全校性的校园招聘活动的不给分;数据不全的相应扣0.5分。 | 1.近三年学校是否制定了就业市场建设方案,按其方案每年取得效果进展情况,无明显效果的扣分; 2.学校是否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用人单位,年平均单位数量<100家(毕业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50家);是否建有用人单位信息库;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需求信息、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 3.按“小型化、专业化、经常化和信息化”要求组织专场校园招聘会。 4.学校举办双选活动在省就业部门备案。 5.基层就业工作及应征入伍工作宣传及人物事迹的文字、视频材料,截图、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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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3) | 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台帐和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台账建立情况;采取的相关帮扶措施及效果。 | 36.建有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台帐(1)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台账。(1) 37.采取一对一、提供就业岗位、设立帮扶专项资金等方式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就业帮扶,相关措施成效明显,具有推广价值。(1 ) ▲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相应打分,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信息不全的相应扣0.5分。
| 查阅资料,座谈 1.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数据信息资料及典型帮扶案例 2.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台账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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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规范化管理(16) | 常规管理(10) | 学校是否建立督查机制。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有序: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就业方案制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及发布;就业协议书审核打印;参与部委及省部门就业调研及有关活动情况。
| 38.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及时、准确、完整(2) 39.就业方案制定严谨,报送及时、准确(2) 40.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及发布(2 ) 41.就业协议书审核打印(2 ) 42.积极参与部委及省部门就业调研及有关活动(2) ▲未参加、未备案的不给分。 | 1.学校是否建立督查机制。 2.是否按教育部要求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上网核实链接不能打开;缺失;打开找不到该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 3.是否按通知要求组织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部委或省里组织的就业问卷调查及有关活动。 4.是否按通知要求参与省里组织的就业工作调研及有关活动。 5.是否将学校招聘活动信息提前报送省就业办备案。 6.是否积极组织毕业生参与网上招聘活动。 由省就业办相关科室提供已核实的备案材料。 |
信息管理(6) | 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监督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有序;招聘活动信息报送与共享;新闻稿件报送等。
| 43.招聘信息发布、报送与共享(2) 44.学校就业工作的新闻稿件报送与发布,每年不少于6篇(2) 45.每年数据报送无误。是否存在因数据工作失误,导致报到证或数据统计出现重大失误(如大批量报到证重新打印、大批量代码使用错误等)。(2) ▲未参加、未备案的不给分 | 1.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经核实违规的,每一起扣1分,扣满6分为止。 2.学校就业工作的新闻稿件报送与发布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由省就业办相关科室提供已核实的备案材料 | |
(六)工作成效及特色(28) | 就业成效(24) | 就业率数据真实,就业率较高,对毕业生就业去向等有准确、客观的统计;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服务满意度高;用人单位对历年接收的毕业生满意度高;开展就业工作的科研,编写、出版就业指导教材、案例或书籍,每年都有就业工作相关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 | 46. 就业率:按学校3年平均就业率(分学历层次)计算得分(18) 得分计算=学校3年平均就业率(分学历层次)*分值 47. 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服务满意度;(2 ) 48.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1) 49.参加国家级、省级竞赛活动获奖;每年学校有在国家级、省级论文评比中获奖,承担有省级以上就业相关研究课题;编写、出版就业指导教材、案例或书籍;每年都有就业工作相关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3) ▲就业率按实际计算得分;其他无证实材料的不给分。 | 1.就业率以省教育厅当年就业状况统计文件为依据。 3年平均就业率=每年平均就业率相加/3; 每年平均就业率=每年已就业毕业生数/每年毕业生总数(含各学历层次)。 2. 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服务满意度达80%以上 3. 用人单位对历年接收的毕业生满意度达80%以上。 4.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有信访、举报或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经核实,每一起扣1分。扣满24分为止。 |
特色创新(4) | 提出的特色工作理念;建立的特色工作模式,包括在推进特色工作过程中提出的新思路、采取的新举措及新方法等;形成的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实施特色工作以来产生的工作成效;特色工作的社会反响,包括媒体宣传报道、简报推介、政府部门表彰等。 | 50.在就业教育理念、体制机制、教学体系、队伍建设、基地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有创新。形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项目与成果同步协调、示范与辐射效果明显,具有本校特色的就业教育与实践成果(4 ) ▲根据学校的特色经验做法及成效酌情给分;没有的不给分。
| 学校撰写的工作特色汇报材料,专家组集中审定。 用500字以内的文字,言简意赅地列出学校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中最有特色的一条或几条经验做法及成效。 |
编制说明:
1.2013--2015年未有毕业生的学校不参加评估。
2.毕业生总数少于1000人的学校,就业工作二级管理的项目不参与评估,相应分值增加到校级相应工作评估项目上。
3.在本评估体系中独立学院的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按年度学费收入的0.5%计算。
4.在学校上报自查材料中,如有某项出现虚报资料,该项分数作0分计算。
5.评估方式:对照学校的自查材料,专家组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及统计数据,随机访谈及工作交流等方式,对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核分参考标准酌情给分,总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0.01。
6.加分5分。2013—2015年,高校荣获教育部授予的就业先进单位或教育部授予的全国就业典型高校或省政府授予的就业先进单位的其中任意一项者。
附件3
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查报告
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自查报告材料格式要求
高校自查报告材料含封面、自评报告及其他三项材料。
1.材料封面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见表一)。
2.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标题、特色摘要及正文。其中,正文内容需涵盖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修订版),内容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采用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格式,字数不超过5000字。
3.其他三项材料,包括《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信息采集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色创新以及存在不足或建议单项材料》、《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要求数据准确明晰,文字简明扼要,按照规定字数填报(见表二、三、四)。
二、自查报告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3月8日前将电子版自查报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命名学校名称,并将纸质材料装订本(一式五份)提交省就业办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1.发送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xsjyb2012@163.com
联系人:游京峰李白玲
联系电话:0791-88692173
2.寄送特快专递
收件人:游京峰李白玲
邮寄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办公室7楼714室(注明:评估材料)
邮编:330046
表一
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查报告封面
(高校通用)
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评估自查报告材料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学校公章)
主管校领导:(签名)
负责人:
联系方式(座机及手机):
报送日期:年月日
表二
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信息采集表
(自查报告材料一)
学校名称:经办人及手机号:
序号 | 项目 | 2013 | 2014 | 2015 | 填表说明 |
1 | 在校生人数 | ? | ? | ? | 在校生人数是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人数。 |
2 | 毕业生人数 | ? | ? | ? | 毕业生人数是指取得毕(结)业资格的毕业学生总数。 |
3 | 初次就业率(分层次) | ? | ? | ? | 当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数据以全省第三方核查后文件通报数据为依据。 |
4 | 3年平均就业率(分层次) | ? | 3年平均就业率=(分层次)3年初次就业率之和/3 | ||
5 | 开设专业总数 | ? | ? | ? | 只填报本科或专科有毕业生的专业数。 |
其中:就业率≥80%的专业数 | ? | ? | ? | ||
6 | 是否对就业率在<60%的专业减少了招生计划数 | ? | ? | ? | 按照教务部门安排,填写是或否。 |
7 | 是否对就业率连续两年<30%的专业,实施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 ? | ? | ? | |
8 | 就业指导课程是否列为必修 | ? | ? | ? | |
9 | 就业指导课程学时数或学分 | ? | ? | ? | 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学时数或学分。 |
10 | 就业指导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示范)课程数 | ? | ? | ? | 包括网络视频课程,填报近3年的数据。 |
11 | 就业指导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示范)课程数 | ? | ? | ? | |
12 | 就业指导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示范)课程数 | ? | ? | ? | |
13 | 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 | ? | ? | ? | 指学校人事部门核定的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含研究生管理部门)。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和同时负责招生与就业的处领导按0.5人计算。 |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 | ? | ? | ? | 含在职学位研究生。 | |
其中:从事就业工作三年以上人数 | ? | ? | ? | 包括在二级院系或其他岗位的经历。 | |
14 | 担任就业课程的教师数 | ? | ? | ? | 指学校人事部门核定的担任就业课程的教师(含研究生),不包括外聘教师。 |
15 | 参加就业指导培训的人数 | ? | ? | ? | 指就业工作人员和教师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就业指导培训的人数。 |
16 | 年度学校的学费总收入(万元) | ? | ? | ? | 学费总收入指本校该年度在校学生的学费收入(不含继续教育)。 |
17 | 年度就业工作经费的投入总量(万元) | ? | ? | ? | 就业工作经费投入总量包括用于各层次毕业生(不含继续教育)的年度就业经费(以学校2015年度财务预算金额为准,超过预算的经费需提供学校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
18 | 毕业生生均数(元) | ? | ? | ? | 每位毕业生生所占就业工作经费份额 |
19 | 占年度学校的学费总收入之比 | ? | ? | ? | 指就业工作经费占年度学校的学费总收入之比 |
20 | 校级就业工作专用场地面积(平方米) | ? | ? | ? | 包括就业部门的办公场地,以及由就业部门负责管理的用人单位面试、双选会场地等用于毕业生(含研究生)就业的场地。 |
21 | 困难毕业生人数 | ? | ? | ? | 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残疾学生、有心理问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人数。 |
其中:通过学校帮扶实现成功就业的人数 | ? | ? | ? | 困难毕业生 | |
22 | 国家发放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 | ? | ? | ? | 低保家庭及残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23 | 国家发放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金额(万元) | ? | ? | ? | 低保家庭及残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800元) |
24 | 学校发放的求职补贴专项资金(万元) | ? | ? | ? | 学校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补贴 |
25 | 学校校园招聘提供的就业岗位数 | ? | ? | ? | 就业岗位数量 |
26 | 学校校园招聘的用人单位数 | ? | ? | ? | 用人单位数量 |
27 | 举办全校性就业招聘会场次 | ? | ? | ? | 全校性就业招聘会 |
28 | 举办专场小型招聘会场次 | ? | ? | ? | 专场小型招聘会 |
29 | 是否承办全省性就业洽谈会 | ? | ? | ? | 按照省就业办安排,填写是或否。 |
30 | 应征入伍人数 | ? | ? | ? | 指大学生应征入伍人数 |
31 | 基层项目人数 | ? | ? | ? | “基层项目人数”,填报毕业生参加国家或我省实施的政府项目,包含“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等。 |
32 | 校外基地建设数量 | ? | ? | ? | 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固定的实训实习基地数量 |
33 | 赛事活动次数 | ? | ? | ? | 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实践活动。 |
34 | 校级就业专职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数 | ? | ? | ? | 论文和专著只包括就业方面的内容,专著含编写的教材,本校多人合编同一教材不重复计算。 |
35 | 校级就业专职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就业课题数 | ? | ? | ? | 本校多人共同承担同一课题不重复计算。 |
36 | 学校就业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次数 | ? | ? | ? | 指近三年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获得表彰的次数。 |
37 | 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的毕业生就业典型人物数 | ? | ? | ? | 指近三年学校涌现出毕业生就业典型人物受到表彰的数量。 |
表三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色创新以及存在不足或建议单项材料
(自查报告材料二)
学校名称:
请在本表内概括阐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色亮点与创新做法以及存在不足或建议,要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
表四
2013-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
(自查报告材料三)
学校名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总分值 | 得分 |
领导重视与条件保障(22) | 组织机构 | 5 | ? |
人员队伍 | 5 | ? | |
经费保障 | 7 | ? | |
工作场地 | 5 | ? | |
人才培养(6) | 招生培养就业联动 | 3 | ? |
校企合作 | 3 | ? | |
就业指导(14) | 机构保障 | 4 | ? |
课程建设 | 4 | ? | |
咨询辅导 | 3 | ? | |
赛事活动 | 3 | ? | |
就业服务(14) | 信息服务 | 5 | ? |
就业市场 | 6 | ? | |
就业帮扶 | 3 | ? | |
规范化管理(16) | 常规管理 | 10 | ? |
信息管理 | 6 | ? | |
工作成效及特色(28) | 就业成效 | 24 | ? |
特色创新 | 4 | ? | |
合计 备注:有加分(5分)。高校在2013—2015年度荣获教育部授予的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省政府授予的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一项者。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