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德育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7-04-21 来源: 浏览次数:0
学工字〔2017〕7 号
关于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德育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状况的全面考核,检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建设,现决定在南昌工学院2017届毕业生开展德育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要求,突出我校“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理论到位、技能实在”的人才培养特色,通过德育答辩,指导毕业生全面分析大学期间自我成长轨迹,系统总结大学期间德育实践情况,增强毕业生对自身思想道德的内省和行为自律,深化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毕业生顺利步入社会,迈上新的人生旅程。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答辩委员会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朱盛萍
副主任:韩继锋、李朝光
委员:施宝珍、王威、王亓彬、程俊、李磊、张凡
各二级学院要相应成立德育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思政部教师代表、辅导员组成,由院领导担任主任。
三、工作程序
德育答辩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学生个人总结(4月21日前)
在这一阶段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德育答辩的目的和重要性,要求每名毕业生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撰写一份德育总结。总结材料包含四大方面:对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民族教育的所思所想所获;对同学友情和师生情谊心路历程的总结概括;对大学期间学习、生活和实践中成功和失败的自我评判和反思;对青春及人生的理解和感悟,重新明确自己的人生意义和价值,制订今后的计划和目标等。格式要求:A4纸,页边距2.5厘米;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体四号字,行间距25磅,2500-3000字。
第二阶段:学生答辩及成绩评定(4月22日-4月29日)
学院答辩工作由学院答辩答辩委员会负责实施,组织全体毕业生开展德育答辩。答辩委员会参照德育答辩评分标准(附件一)为每名同学评定成绩,并进行讨论、落实,上报学工处备案。
四、答辩内容
毕业生对自身在大学期间接受政治、思想、品德、法纪、心理教育的效果进行答辩,答辩的内容包括思想素质、政治观念、民族宗教观念、道德观、法律和纪律观念、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择业观念、社会工作、重大事件等。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将毕业生撰写德育总结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使毕业生的思想道德得到洗礼和升华,同时成为在校生的一堂生动深刻的思想教育课。
2.毕业生必须端正态度,结合自己的大学生活及思想收获,独立完成总结,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和已发表的成果,严禁他人代替完成,违犯规定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工处
2017年3月22日
主题词:毕业生、德育、答辩
抄报:校领导
南昌工学院学工处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