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线上教学教师规范
2020-02-22 来源: 浏览次数:0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部署和要求,为保障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阶段线上教学正常教学秩序,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在线教学教师规范。
一、充分做好开课前的课程设计准备工作。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定位,结合线上教学资源实际,优化课程设计,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
二、建立与授课班级学生的良好沟通渠道。教师应在开课前以行政班或教学班为单位建立QQ群或微信群,并向全体学生公布教师的电话、微信、QQ、邮箱等联系方式,同时应掌握全体学生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及时联系沟通。
三、准备好线上教学相关电子资源。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准备好电子教材、电子教案、电子课件和课后习题等相关资源,每次课前按需发给学生。
四、做好线上教学相关准备工作。教师应按照线上教学课程安排表,提前10分钟以上登陆线上教学平台,督促学生按时登陆平台进行学习。
五、应与学生进行良好线上教学互动。教师每节课应与学生共同全程线上学习,并通过打卡、点到、随机提问、抽查学习笔记等方式,掌握学生是否认真参加线上学习以及学习进度与效果。课中及时解答学生疑问。
六、应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阅。每节课或章节内容学习完后,教师应布置一定量的电子形式作业或实验实训项目,要求学生按时提交,教师应及时全部批阅并线上进行分析讲解。
七、做好课后辅导与答疑工作。课后教师对学生学习薄弱部分进行针对性的辅导,随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巩固提高。
八、做好过程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整理。教师应做好学生考勤、作业成绩、实验实训成绩、课中课后互动情况等的记录,学生电子作业、实验实训报告等过程性学习成果做好存档。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