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9-11-18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昌工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工政发〔2019〕5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适应学校开展1+X证书培训工作,进一步构建高水平实验技术平台,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与水平,调动实验技术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以“按需设岗,人岗相宜,重点突出,特色凸显”为原则,分类发展、分类晋升、分类考核、分类管理,要有利于学校事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有利于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调动实验技术队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建设目标
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扎实、实验技术先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
建设规模: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数量上实验教师占专任教师三分之一以上。鼓励专兼职引进企业技术人员,力争实现从企业百名工程师对接1+X,参与实践教学工作;
学历结构:专职实验技术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占实验技术队伍总数的60%以上;
职称结构:在专职实验技术队伍中,专职实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占实验教师总数的20%以上,实验教师实现100%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实验技术队伍主要包括从事实践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
1.实验教师
实验教师是指以实践教学为主要工作,负责完成本、专科的实践教学,实验室基础规划与建设,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管理,实践教学改革等工作,是学校专任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教师任职资格符合学校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力争利用3-5年时间实现所有实验教师都具备学校规定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
2.实验技术人员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按实践教学大纲要求排出实验计划安排,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开设实验课,并按教学计划开放实验室,排除实践教学中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维修实验仪器设备等工作,并可承担部分实践教学。
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学校教辅人员任职资格,力争利用3-5年时间实现50%的实验技术人员都具备学校规定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新引进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和实践技术水平。
3.实验室管理员
实验室管理员是指以实验室日常管理、协调等事务性管理工作为主要岗位职责的人员,主要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实验准备辅助工作,以及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及实验室的保洁等工作。
实验室管理员任职资格符合学校行政人员任职资格。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实验技术队伍配置体系。实验教师按照实践课程占比配置,占学校专任教师总数30%以上,其中专职实验教师占比不低于实验教师总量的60%,纳入专任教师编制体系;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的1:500万配置1名实验技术人员,纳入教辅人员编制体系(可教学管理双肩挑);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践教学场地及教学仪器设备值情况,各二级学院配置1-3名管理人员,纳入行政人员编制体系。
2.完善学校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薪酬体系。健全学校薪酬管理体系,明确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薪酬体系,原则上专职从事实践教学岗位实验教师课时津贴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以及实践教学实际工作量提出实验教师课时费系数,建议系数1-1.4;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按学校薪酬体系中相应系列执行。
3.完善实验技术队伍专业技术评价体系。健全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体系,纳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统一评审程序。修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鼓励实验教师参加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实验系列或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聘工作。
4.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单独、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实验技术队伍人员的考核评价方式和指标要有利于实验创新和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教改成果、技术开发、实践技能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进修培训、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实验教师参照学校专任教师考核形式,以二级学院考核为主,制定考核办法,重点关注实践教学与改革、仪器设备管理利用与功能开发、技术改造和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核指标单列,并作为岗位聘任、晋升发展、薪酬分配、流转退出的重要依据;实验技术人员参照教辅人员考核形式,以二级学院考核为主;实验室管理员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和实验实训中心共同制定考核办法,共同完成考核。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定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奖励办法,鼓励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开展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实验室项目创新、实验设备的技术创新,并对取得实效者给予奖励;对在实践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实验技术队伍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调离岗位。设立自研自制仪器设备专项经费,激励实验技术队伍人员研发适合学校实际的仪器设备、开发现有设备的新功能、探索设备使用的新方法,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人才研究能力和专业水平。设立专项奖励办法,对在实验技术开发中取得的重大成果,特别是应用于实践教学、科研实验和实验室管理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的积极性。
五、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能力提升措施
(一)鼓励转型
专职教师中应有不少于30%的教师通过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双师双能型”教师评定等渠道,转型为实验教师,专兼职从事实验教师工作。现有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要通过技能提升等方式,转型为实验技术人员。
(二)学历提升
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支持鼓励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在职攻读相关专业的博、硕士学位,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攻读博硕士学位的有关政策及待遇等同专任教师,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转为实验教师。
(三)岗位能力提升
1.职业道德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视频学习、现场考察等形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突出立德树人要求,把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摆在首位,树立职业理想,凝练职业发展规划和成长路径;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对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进行学科职业发展趋势、学科特点规律及实验室安全基本规范等培训,使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对岗位职责、角色与作用、作风建设等有明确认识。
2.基本技能培训。学校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进行实验或仪器基本规程、实验基本技能等培训,使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基本实践教学及实验技术基本技能,明确实验室工作的重要性,达到胜任实践教学或实验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
3.成长导师制。与专职教师同等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各二级学院为新进实验技术队伍人员指定资深的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队伍人员作为导师,由导师负责新进实验技术队伍人员不少于2年的“一帮一”培养。
4.集体备课制。各二级学院组织实验技术队伍人员通过集体准备实验、备课、示范课观摩等形式,对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进行传、帮、带,加强教师、实验技术队伍人员之间的协同合作,不断创新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和实验技术新方法、新形态。
5.专题培训。分层次、有计划系统开展实验室规划建设、实验技术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实验室管理服务、大型设备操作及维护、实验技术研发等专业专题培训,形成契合我校实际发展需求的标准化、常态化培训体系。培训形式包括专题培训班、技术讲座、工作坊、高端论坛、业务交流沙龙和1+X证书标准培训会 等,培训工作与岗位和职称晋升等挂钩,三年实现实验技术人员培训人数全覆盖。根据学校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每年选派30名左右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到国内一流的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大型设备平台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参观交流或为期1-2个月学习培训,着重培养人员的实验分析与实践教学能力、大型仪器操作维护和开发能力、科学研究支撑能力、实验方法创新能力、实验装备研发能力及实验室管理能力等。
6.设立专项鼓励。每年设立20-30项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鼓励实验技术队伍人员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改革,深入研究实践教学的理念、内容、方法,开发具有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的实践教学项目,拓展实践教学新形态。
7.骨干教师培育。将实验技术队伍人员纳入学校人才系列,建立实验技术带头人制度,有针对性地选聘或引进15名左右科研能力强、实验技术水平高的标杆式人员作为实验技术带头人。实施青年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培育计划,重点选拔培养50名左右有视野、有能力、有潜力的青年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一批实验技术骨干。打造20个左右优秀的实践教学团队,以关键人带动团队,以团队引育关键人,扎实提升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8.国内外研修。学校每年分别组织部分学院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技术骨干等到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开阔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学术视野,支持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习了解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先进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理念、制度及模式,着重培养人员的实验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能力、实践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素养。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实验技术队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实验技术队伍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统一规划,提高实验技术队伍整体素质。
2.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验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技术水平。
七、其他说明
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指参与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人员。
文中实践教学涵盖理论教学之外的所有教学环节,既包括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课内实验实训 (课程实验实训、 模拟训练、上机操作、外语听力训练、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和集中实习实训(军事训练、认知实习、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 工程测量、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教学内容,也包括技能训练、学科与技能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以及社会调查、 社会实践等第三课堂活动等等。
八、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实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